各单位:
根据中宣部等六部委印发的《2015-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中宣发[2014]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单位讲师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8号)及《中宣部办公厅关于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中宣发[2019]19号)相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在上海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30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青年理论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1日
研修内容和形式
研修内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学习强国”学用的有关精神,团结引导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自觉承担起培根铸魂任务。
研修形式: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形式,通过理论学习与交流讨论、专题讲座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人员
第五届青年理论骨干研修班学员: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内蒙古党校、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等单位选拔社科理论研究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重点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管理学、国际关系、历史学、新闻学等)及内蒙古日报、实践杂志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单位的优秀编辑人员等。
有关要求
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是党中央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党中央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阵地、思想文化聚合平台,建设好、使用好学习平台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是全媒体时代推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的创新探索,是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阵地。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周密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参加研修。
参加研修的学员要处理好研学矛盾,研修期间一律不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请假证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培训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及学员的培训费和现场教学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参加研修班人员于6月22日10点至18点到上海市青年干部管理学院4号楼青苑宾馆(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574号)一楼前台报道。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周一)17:00点前将报名人员报送至学校宣传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婷 0471-6653026
yl23455永利官网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