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内教师字[2017]4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评选有关事宜发给大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及专职辅导员;“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
学校中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曾获得过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授予的上述相同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同一称号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申报“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10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可适当放宽年限),成绩突出。
2.积极推进本校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
3.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等,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注重与学生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高校辅导员申报“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担任辅导员,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2.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各种新的工作载体,较好的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
申报“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学识魅力、人格魅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原则工作10年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或个人)务必将各类审批表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E座406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其中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字数控制在1500字。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471-6653045 13347106793
邮箱:874315309@qq.com
附件:审批表(请参照图片自行制作表格)
yl23455永利官网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