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与民族医药传统文化底蕴,扎实的蒙药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实验技能,较强的守正创新精神和社会服务能力,具备蒙医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药学科学研究基本方法、药学、化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在蒙药生产、检验、使用、监督管理和研发、教育领域从事蒙药鉴定分析、炮制加工、蒙药制备、栽培、质量控制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科学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有深造发展潜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一)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志愿为人类的健康工作服务;
2.热爱民族医药事业,守正创新,熟知蒙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大健康医疗模式中的重要地位;
3.具备依法工作的观念,能以国家、自治区各项医药管理法规、条例和行业准则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将运用民族医药理论和技术发现、制造、合理使用蒙药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4.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治学严谨、批判性思维、创新与创业意识;
5.尊重生命,正视医学伦理,充分认知蒙药应用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重视用药对象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的差异,能够充分考虑用药对象的利益并发挥蒙药的最大效益。
(二)知识目标
1.掌握与蒙药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2.系统掌握蒙医基础理论、蒙药学、蒙医方剂学、蒙药制剂学与加工学、蒙药化学成分鉴定分析、蒙药质量控制等基本知识;
3.掌握蒙药生产过程、蒙药检验、质量评价和蒙药药效物质基础及其作用机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其对蒙药研究、生产及质量评价的意义;
4.掌握药事管理法律和法规,熟悉医药行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中药类专业的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
5.熟悉蒙药资源调查、开发、综合利用、保护和蒙药储藏、养护的基本知识。
(三)能力目标
1.具有运用综合理论知识,解决蒙药生产与应用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2.具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进行蒙药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3.具有运用蒙医药思维,传承、交流、科普蒙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
4.具有从事蒙药生产工作的基本能力;
5.具有客观准确评价蒙药质量的基本能力;
6.具有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国内外医药学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具有阅读蒙医药传统文献和使用外语阅读翻译相关文献的能力;
7.具有与用药对象、医药行业人员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能力和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8.具有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四)身体素质目标
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能够适应承担艰苦工作的要求,履行建设国家和保卫国家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蒙药学、化学、药学
主要课程:蒙医基础理论、蒙药学、蒙医方剂学、蒙药药用植物学、蒙药化学、蒙药鉴定学、蒙药炮制学、蒙药制剂学与加工学、蒙药药理学、蒙药资源学、蒙药制剂分析、蒙医药事管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四、修业年限
四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
(一)必修课学时与学分

(二)选修课学时与学分
由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组成。其中,专业选修课260学时,14.5学分,学生须修满10学分,公共选修课须修满10学分(包括创新创业类课程2学分,美育类课程2学分,安全教育类课程1学分)。
(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周数与学分

六、教学安排
(一)军事训练
新生入学后集中3周进行军事训练。通过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性、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二)入学教育及安全教育
新生入学后开展的大学生涯第一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新生入学教育,重点是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同时让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特点和基本要求,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学生顺利适应大学生活,尽快融入学校,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角色转变。
(三)社会实践
安排在寒暑期,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社会,了解国情,采取学校组织和学生自愿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到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调查、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等实践活动。
(四)毕业教育
对毕业生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强化职业道德素养。
(五)毕业实习
通过实习使学生获得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毕业论文质量,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专题毕业小课题,并组织毕业论文报告和答辩,由评审小组评定成绩。
(六)科学研究能力训练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通过实验、实习(见习)等教学环节加强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了解科学研究工作的一般规律,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任课教师尽可能创造条件选拔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
七、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一)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按学分制管理办法执行,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考核,但必须有过程考核。每学期考试门数6门左右。
(二)毕业论文
毕业实习结束后撰写毕业论文,并组织毕业论文报告和答辩,由评审小组评定成绩。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主要考核学生通过理论学习和实习获得的科研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研究论文格式的掌握等。
(三)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完成全部修读课程,达到规定的198学分(必修课程144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34学分),毕业论文合格,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获得第二课堂相应学分,准予毕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按照《yl23455永利官网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稿件来源:蒙医药学院 编辑:刘莎 复审:赛音德力格尔、姜玉霞 终审:安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