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政治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法医学职业道德素质,掌握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观念,能够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相关工作,在高等医学院校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工作,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从事医事法律工作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一)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3.具有社会责任感及诚实守信的品德;
4.热爱法医学事业,将公正与科学鉴定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
5.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和承受各种压力的心理素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开展工作的意识;
7.树立依法从业的观念,能够依法鉴定并维护自身权益;
8.养成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珍惜生命的人生理念;
9.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具有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二)知识目标
1.掌握与法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2.掌握生物医学、临床医学、法学以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3.掌握法医学的基本技术;
4.熟悉法医学鉴定的基本知识和案例分析的思维方法;
5.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
6.了解法医学学科理论体系形成的概况和特点,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7.了解法医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影响和相互关系,善于将实践知识进行理论总结。
(三)能力目标
1.具备法医学专业思维能力,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备合理运用法医学理论、技术和方法进行鉴定的能力;
3.具备与委托人和被鉴定人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
4.初步具备出庭接受质证的能力;
5.具备对公众进行法医学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6.具备利用图书馆、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研究法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能力;
7.具备运用一门外语初步阅读法医学文献的能力;
8.初步具备按照程序及规范进行犯罪现场勘查的能力,如现场保护、现场访问、现场记录,各类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送检,现场分析等;
9.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具备投身实践创新创业的能力。
(四)身体素质目标
具有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军事和心理健康合格标准,具备健康的体魄,能够适应承担艰苦工作的要求。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生物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医学影像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人类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医法学、司法鉴定学等
四、修业年限
五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
(一)必修课学时与学分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学分数 |
占课程体系学分比例(%) |
通识课 |
1080 |
67 |
40.0% |
专业基础课 |
1544 |
76 |
45.4% |
专业课 |
506 |
24.5 |
14.6% |
合计 |
3130 |
167.5 |
100.0% |
(二)选修课学时与学分
选修课程体系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总计332学时,15.5学分,须修满12学分;公共选修课须修满12学分(包括创新创业类课程2学分,美育类课程2学分,安全教育类课程1学分)。
(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周数与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周数 |
占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比例(%) |
军事训练 |
必修 |
3学分/3周 |
5.2% |
入学教育及安全教育 |
必修 |
1学分/1周 |
1.7% |
社会实践 |
必修 |
1学分/4周 |
1.7% |
毕业教育 |
必修 |
1学分/1周 |
1.7% |
临床医学实习 |
必修 |
22学分/22周 |
37.9% |
毕业实习 |
必修 |
30学分/30周 |
51.7% |
合计 |
58学分/61周 |
100.0% |
六、教学安排
(一)军事训练
新生入学后集中3周进行军事训练。通过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性、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二)入学教育及安全教育
新生入学后开展的大学生涯第一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新生入学教育,重点是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同时让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特点和基本要求,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学生顺利适应大学生活,尽快融入学校,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角色转变。
通过法医学专业讲座、师生见面会等形式,使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对专业的认识,了解法医学学科特点。实行本科生导师制,负责学生的思想引领、个性发展、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实践
安排在寒暑期,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社会,了解国情,采取学校组织和学生自愿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到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调查、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等实践活动。
(四)毕业教育
对毕业生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强化职业道德素养。
(五)临床医学实习
第7学期临床医学实习22周,22学分。其中,内科6周、外科6周,儿科1周,妇产科1周,眼科2周、耳鼻喉科2周,影像4周(X线2周,CT或核磁2周)。
(六)毕业实习
共30周,30学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9学期临案实习22周(22学分),第二阶段为第10学期司法鉴定实习8周(8学分)。
实习期间不安排暑假,分别在第6学期和第8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进行一周实习前教育后进入实习。节假日休息服从教学医院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安排。
(七)法医鉴定和科学研究能力训练
法医学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实验、实习(见习)等教学环节,加强学生法医鉴定技能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检案思维和科学思维,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医鉴定、科学研究工作的一般规律,掌握法医鉴定、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方法。鼓励学生在进入专业实习前,早接触、早参加法医鉴定,在学生二、三年级开设法医鉴定技能性实验课,以及鼓励学生课余到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见习。选拔部分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并指导有能力的学生自主申报和实施大学生科研项目。
七、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一)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按学分制管理办法执行,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考核。每学期考试门数6门左右。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二)毕业考试
采用案例汇报进行毕业考核。案例汇报分为三部分,包括案例论文写作(40%)、PPT口头汇报(30%)及答辩(30%),即学生对专业实习期间参加的真实案例进行案例论文写作、口头汇报及答辩。
(三)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完成全部修读课程,达到规定的249.5学分(必修课程167.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2学分,公共选修课程12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58学分),毕业考试合格,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获得第二课堂相应学分,准予毕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按照《yl23455永利官网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稿件来源:教务处 编辑:刘莎 复审:赛音德力格尔、姜玉霞 终审:安志新